1.我的文章歡迎引用,但請註明出處,請勿「全文轉載」。

2.我的日本關西遊記
3.Alex's Plurk頁面(荒廢ing)

4.格主將專心準備考試,至2010年4月前所有部落格活動一律停止。

近來中壢市有一間餐廳「KiKi屋」在PTT上聲名大噪
有網友在部落格上寫了去該店用餐的心得及感想
店家在該部落格上留言, 揚言提告
網友把事情PO上PTT中壢版
KiKi屋事件就此展開.......




KiKi屋
中壢市中美路2段144號
電話 : (03)422-3450



轉錄qting68的食記
http://www.wretch.cc/blog/qting68/6768430





另一位網友的食記 (他只是節錄重點, 不小心誤植, 在此道歉)
http://tw.myblog.yahoo.com/jw!Pku20kqZGQQWIm6vfXk5uTPVi5k-/article?mid=13381

文章太長擷取部份重點, 內文的圖掛了

--
『 **在BLOG寫食記 卻被店家威脅(中壢kiki屋)**』 2009/07/05 17:47

服務生態度也是真的很不好呀..我們最後也乖乖付了一成服務費..

飲料也真的是水水的..東西也是呀..這都是事實!!

我從沒想過我有那麼大的影響力.....會讓他們生意不好
也很有誠意道歉了....文章我也改了內容
裡面改成完全沒有提到東西美不美味的問題
我知道自己對吃的東西很主觀...所以我也道歉了..畢竟是我造成店家的困擾
負責人卻說我沒誠意.決定一定要告我....

其實我現在PO這各...是因為負責人希望我公開道歉...
我想表明我真的沒有要毀謗他們...文章寫的只是當時的感覺
也沒有要讓kiki屋生意變不好...
我只是覺得我也道歉了..文章內容也改了
吃東西是我個人的感覺...卻變這樣我也不願意呀!!真沒想到會搞這樣的事端出來
所以我現在這樣公開PO一篇.慎重跟你們道歉!!
希望你們大人不記小人過~不要告我!!


相關事件網頁
http://tw.myblog.yahoo.com/lyn-lyn/article?mid=54366&prev=54496&next=54237
http://tw.myblog.yahoo.com/jw!Pku20kqZGQQWIm6vfXk5uTPVi5k-/article?mid=13381
http://tw.myblog.yahoo.com/jw%21QjKbFZSeCRlutRxv1ytn/article?mid=54692


苦主:
1.蠟筆妹
http://www.wretch.cc/blog/qting68/6768430
2.pk粉紅世界
http://tw.myblog.yahoo.com/lyn-lyn/article?mid=55589&prev=-1&next=55513




莫名官司纏身,讓這名網友簡直嚇壞了,不但立刻改內容,更直接道歉,但業者還是不肯罷休
業者林佩綺表示,我要知道她是誰,我到目前為止,都是我在明他們在暗,他們到底是誰?
我根本不知道,我覺得就算在網路上,大家講話還是要留點口德。」


部落客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寫美食評論,卻吃上官司,這樣頭一遭遇上的狀況,其他網友錯愕,
認為服務業該有被批評的雅量。
只是業者堅持透過司法挽回生意和聲譽,也讓網友很不滿,揚言抵制拒吃,聲援部落格言論自由。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蕭化明、郭淑靜)




KiKi屋類似的事件在網路上至少有2起以上
不少已經被河蟹掉了
網頁隨便google一下都有
某些網友不想惹事直接刪文+道歉
偏偏這次KiKi屋惹到的是鄉民
怎麼可能善罷甘休


在事件發生後KiKi屋門口貼了這一張公告




因為內容不完全是正面評價
店家就要對網友提告........= =

服務如何和東西好不好吃這是可受公評的事情
店家應該要思考如何改進
而不是在網路上做這些毫無意義的事情
你們不知道惹火鄉民是很恐怖的嗎?
絕對吃不完兜著走


誹謗罪的規定是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店家可以拿來告的是刑法第310條
但是第311條的阻卻違法事由: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店家的服務態度,好不好吃皆是可受公評之事,只要不用髒話罵他們
他們要告是自討沒趣!



鄉民們在得知此事件之後
不斷有人打電話去問KiKi屋是否有得到三麗鷗(Kitty的台灣代理商)授權
不過店家似乎不知道三麗鷗是什麼
認為鄉民是來鬧的


轉錄鄉民bosskiss00的通話內容

電話一開始 一個男聲

一接電話:

男(台語):哩五瞎咪機搞
(你有什麼指教??)


我:嘿...

男(台語):哩都西ㄟ炸ㄏ一勒嘛
(你就是早上那個嗎?)


我:姆西捏
(不是耶)

男(台語):挖嘎哩共,哩抵網路公黑瞎咪龍喜卵共ㄟ
(我告訴你,你在網路上講那些什麼都是亂講的)


我:阿捏喔?
(這樣喔?)

男(台語):哩盃公瞎咪哩ㄍㄧ嘎灣魯蘇共,灣衣ㄍㄧㄥ掐依楚林阿
(你要說什麼你去跟我們律師講,我們已經請他處理去處理你們)


我:那我可不可以請問一個問題?

男(變回國語):什麼問題你講阿,我們敢開店就是敢這樣做
(超嗆~~~)


我:你們敢開店,那位啥不敢給大家評論??

我:還有~你們有沒有經過三立歐授權阿???? 哩公誇賣~

男:你管我們有沒有授權~有種你來店裡跟我講阿

我:咦~我的問題勒? 你們經過授權了嗎?

接下來就繞在授權這邊打轉


然後就換女的上場了

女:唯~

我:嗯?

女:我們有沒有授權人家三立歐不會管拉

女:我們已經請律師要去告你們了

女:到時候就警察局見拉


我:那你快錄音阿!

女:嗯~~~~~~~~~~~反正我們會請律師去處理拉 你管我們有沒有授權
(詞窮)


我:那三立歐怎麼辦??? 你要不要打電話去問問看他們同不同意

女:我告訴你,你們沒經過我們同意,在網路張貼這些照片最好快點拿下來




女:不然三立歐會抓你!!!!!!!!!!!!!!!


-完-



這............
看來KiKi屋還沒搞清楚事情的狀況

KiKi屋少東
還在自身部落格PO了一篇聲明
http://www.wretch.cc/blog/scott78995/32250672&page=4#comments.com

 


這家店真是學不乖阿
要倒大楣了都不知道
惹惱鄉民是很恐怖的.....


店家少東說店家尚未開幕
可是~~~~~~~~~~~下面這是什麼?



謊言當場被鄉民戳破
KiKi屋你還有什麼招可以出?

下一個就換DELL要被開刀了吧
這次出包事件被鄉民挖到證據證明他們是故意出包來打知名度的
應該這兩天就會有結果了



這件事情也上了新聞版面

 

 

 

哎呀呀~
你以為買正版商品就有授權你用來進行商業行為嗎
還硬要扯什麼恐嚇
裝可憐是沒用的



由於KiKi屋實在有夠「白目」
鄉民大軍就用mail和電話到三麗鷗去告狀

目前台灣獲得三麗鷗授權的只有
商品授權:鎮金店、OK WAP、Kitty MP3
店舖授權:KILARA     ( 沒有KiKi屋喔   啾咪~>.^ )
空間授權:長榮航空





這一間才是正牌的
http://www.sanrio.com.tw/html/4_news/1_2_detail.php?ID=124&page=0



正牌有授權的Kitty餐廳食記:

http://www.wretch.cc/blog/yaoyoungcor/8234756


正牌的Kitty餐廳跟KiKi屋的質感真的天差地遠.....




三麗鷗公司也在他們網站提出了聲明




三麗鷗將不排除採取一切採取法律手段!


這下子換誰要被告阿?
據說三麗鷗的求償一次都是幾百幾千萬的



(鄉民大作~ Boyo貓)


最後聽說KiKi屋門口已經貼上內部整修了
看來應該是時日無多了吧.....



本次KiKi屋事件自七月三號原文從PTT中壢版被轉錄到八卦版開始
到今天七月八號三麗鷗提出聲明為止
我從頭看到尾
感覺超爽~

整個鬧劇歷時六天
結局是KiKi屋被鬥倒 


只能說:惹龍惹虎,千萬不要惹到鄉民。

( 六天就能鬥倒一家店, 只有鄉民辦的到  啾咪~>.^ )




2009-07-12
最新發展
據說KiKi屋仍然繼續營業
更在報紙上發出不怕三麗鷗查的公告

3709215652_237c3c4d6a_b.jpg

詳情請看:284樓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126300&r=3&p=29



三麗鷗查你是不是正版沒啥太大意義
人家要抓你的是"利用Kitty進行非授權範圍內的商業行為"

如果不用授權
其他付錢獲得授權的商家絕對告死三麗鷗
KiKi屋以為混淆焦點就有用嗎?



不過根據PTT上鄉民的說法
KiKi屋根本沒請律師
前一陣子還跑去某律師事務所請求免費的法律諮詢
此案是否真的如KiKi屋所說已進入司法程序呢?




2009-07-21

這件是從七月三號開始到現在已經18天了
原本想說應該已經告一段落了
居然現在媒體又繼續拿出來吵.....好吧, 有關心就是好事

原本KiKi屋少東還在部落格上說他們從未進行任何網路回應, 一切都是有心人士炒作
不過目前他們已經改變這個說法了
面對各媒體幾乎都是大方承認那就是他們留的XD


根據PTT上的說法
因為這起事件
很多鄉親父老都去KiKi屋湊熱鬧
他們的生意反而變好了   

( KiKi屋不要告我 ~啾咪 >.^ )


在此節錄一下各家媒體的說法

(以下都是2009-07-21的新聞)


中時電子報
圖文po網罵餐廳 部落客挨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1/4/1nfpl.html

轄區中壢警分局日前已受理店家報案,轉由科技犯罪專責組調查網路發文位址,將傳訊偵辦。
懷疑不公正的美食評論是同業惡性競爭

她強調,這起誹謗與恐嚇告訴只是單一個案,絕非針對廣大消費者,也歡迎消費者在網路上評價。

據了解,最早發文的部落格主已發文道歉,希望店家原諒,別讓她吃上官司。
「KIKI屋」門口貼有兩張斗大的公告,註明:「請居心不良顧客勿光臨」、
「勿聽信網路謠言,一切皆由恐怖分子自導自演」,不明究理者以為店家謝絕消費。


詳細詢問才知網路言論,掀起意想不到的糾紛。




TVBS
部落客網誌批餐廳難吃 業者怒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1/8/1ngj1.html

業者說多次被作弄、恐嚇,自己才會提告自保。


其實這間餐廳裡充滿可愛的粉紅色和凱蒂貓,完全就是以凱蒂貓當為號召的主題餐聽,
看起來很可愛,不過網友PO文後,7月5日,深夜1點55分,業者直接在網友部落格留言,要求網友3日內公開道歉。

網路上還有其他網友,也對這間店有意見;也說另外還有4件類似案件,網友更踢爆,店裡的凱蒂貓根本沒經過授權,
懷疑涉嫌逃漏稅,三麗鷗也對此發聲明稿,表示要徹查。


其實網友在網誌上發表對店家飲食好壞的看法,屬於主觀認定的言論,
即使是批評,律師說除非業者能舉證,證明對方言論不實,而且真的是有惡意,否則通常告不成。
如果店家真的重視網路上的雜音,除了採取法律行動,最好也能夠針對批評內容,自我檢討改善。



NOWnews
評餐點難吃挨告 部落客嚇壞 網友抵制中壢KiKi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1/17/1ngzw.html

有網友在部落格上批評感覺不太優,飲料好水、好稀,169元的鍋燒麵像超市買的餐包,還說服務不好。
原本只是單純寫寫自己用餐後的想法,沒想到被業者看到一狀告上法院,還和恐嚇扯上邊。
「KiKi屋」業者林佩綺受訪時表示,「會去提告也不是因為他寫的那些文章,是因為他打電話來跟我恐嚇,
不知道他寫那些目的,是讓我怕,還是隨便寫一寫攻擊我。」


提告之外,業者還在門邊貼告示,指責網友是恐怖分子,美食評論是網路謠言,更上網在網友的部落格上留言回擊,
指責網友拍照已經侵權,要網友把網誌拿掉,否則擺得愈久、傷害愈大、賠得愈多。
甚至更寫說,「『小妹妹』不要因為無聊的行為,連累朋友上法院」等字眼。



中廣新聞網
PO文批餐點難吃 店家提告疑是恐嚇要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1/1/1ngw3.html

桃園中壢一家餐廳被網友po文批評,店家向網友提告,餐廳的李姓老闆強調,一開始就有人打電話向他們恐嚇要錢,
對方假裝點餐,一直問一些問題,天天不斷打擾,讓其他消費者無法打電話到餐廳進來,才會送交警方處理。


李姓老闆指出當初要求網友把部落格內文刪除,就沒有事,同時,只要不po照片,怎麼批評都沒有關係,
餐廳提供的餐也不像他們所說的難吃。


餐廳內的一些施設,同樣被網友認為有涉及著作權行為,三麗鷗公司對於這家餐廳提出聲明,
李姓老闆強調公司沒有掛上三麗鷗招牌,內部的圖案也不是自己製造,全部買有版權的東西,沒有什麼侵權的行為。




          三麗鷗 拿出你們的GUTS!




2009-07-23

這.....該怎麼說呢
沒想到這一篇簡易懶人包會引起這麼大的迴響
小弟我知道留言在blog上就是想要版主的一點回應
但留言數實在太多
真的沒辦法一一回覆
請各位見諒

也請各位在留言時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
免得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KiKi屋不要告我~ 啾咪 >.^




2009-07-27

KiKi在25號發表了最新聲明
http://www.wretch.cc/blog/gigiiigg/7559517&page=1#comments

此篇文章已在2009-07-27 12:55左右刪除,
應該是被鄉民發現後,撐不住鄉民強大的人海留言戰術而移除。





整篇文章看下來完全不知所云
寫聲明的人國文造詣可能連國中生都不如.....
排版亂七八糟
看得好累

文章裡扯了半天

還不是避重就輕

沒授權就是沒授權
「賣正牌Kitty商品」「打著Kitty名義進行餐飲服務」
兩者授權是不一樣的
KiKi屋一直強調他們的Kitty都是正牌的
對於三麗鷗是否有授權他們用Kitty來進行餐飲服務完全不提
一整個跳針跳很大



大家可以點進原文的無名連結看看
下方所有的清一色都是支持KiKi屋的留言

有一種其實網友是支持KiKi屋的感覺~ 啾咪>.^


但是大家仔細看發表時間和留言時間
發表時間是晚上10:47分
以無名的系統來說
發表時間指的是開始撰寫這篇文章的時間
而不是完成的時間

再依據店家不太懂電腦的狀況
推估文章真正完成的時間為晚上12:00~凌晨01:00之間

然後看看底下支持者的留言
幾乎都是01:00AM~03:00AM之間所留下的
而且都是匿名留言

試想
一個剛申請好的無名帳號 ( 店家不知為何一直換帳號... )
寫好聲明的當下
馬上就出現了一大堆支持者留言
而且還集中在大部分民眾都在睡覺得凌晨時段
( 我知道鄉民都天亮才睡,不過鄉民會支持KiKi屋嗎? 未必吧。)
就算是部落格大戶"彎彎"或"酪梨壽司"也沒那麼厲害



後來有鄉民前去留言
但文章的主人把對他不利的留言全部刪除
只留下對他有利的留言

想創造一股和諧的氣氛

只可惜
和諧不成反吃河蟹
老闆你的詭計又被鄉民識破了

鄉民備份得比你快~



 
支持者留言中幾乎沒有人用無名帳號留言
都是匿名或無具名留言
我可以合理的推斷:這些留言都是店家自導自演


以上的狀況可以參考:
本日KiKi屋留言爆衝事件,另一位網友所製作的懶人包
http://www.wretch.cc/blog/Heraklitus/11051549




引述鄉民bowwe1017:

底下圖片連結是被版主刪除的留言備份..
想了解真相的網友可去看看..

http://img148.imageshack.us/img148/2558/5001o.jpg
http://img193.imageshack.us/img193/4213/5002n.jpg
http://img156.imageshack.us/img156/3514/6001.jpg
http://img198.imageshack.us/img198/3783/6002x.jpg
http://img269.imageshack.us/img269/8488/6003d.jpg
http://img198.imageshack.us/img198/8237/6004.jpg
http://img233.imageshack.us/img233/661/7001c.jpg
http://img269.imageshack.us/img269/6427/7002.jpg
http://img233.imageshack.us/img233/6036/7003.jpg
http://img233.imageshack.us/img233/6849/7004.jpg
http://img233.imageshack.us/img233/15/7005.jpg

要看你刪的比較快? 還是我貼的比較快嗎?




67樓的留言好強阿~
還讓店家上鉤了
小弟甘拜下風



們店真的好可憐喔
樣子真的很不公平
店不是別人說了就算的
家也是要生存的好嗎
麼可以這樣欺負人呢
好你們店的東西真的很棒
想吃的請不要來別在那邊亂
點開其他分店吧
不了的總店還可以栽培其他分店
加油加油!


鄉民朋友還PO了許多藏頭詩
列舉幾個例子~











2009-07-27 13:14
KiKi屋又發表了一篇新的聲明
(13:55砍文)
http://www.wretch.cc/blog/gigiiigg/7561644
內容和前一篇大同小異
只是重新排版過而已

本日KiKi屋留言爆衝事件,另一位網友所製作的懶人包
http://www.wretch.cc/blog/Heraklitus/11051549


內文除了前一篇所講的東西之外
還附註說前篇文章是被有心人士盜帳號刪除
所以再次發布公告,以示誠意
不過在13:55又再次刪文.......
(手腳太慢,有看到,沒備份到,有好心鄉民要提供備份的嗎?)
真的是有夠孬的

你.....相信他的說法嗎?



感謝好心鄉民提供備份
http://www.superscreenshot.com/screens/20090726/20090726_230756_wwwwretchcc_p_962.png

下方圖片經過剪裁、轉檔、上傳Picasa之後有失真的狀況
建議點選上方連結看原圖




 

2009-07-27 14:20

KiKi屋又發了一篇聲明
內容還是大同小異
http://www.wretch.cc/blog/gigiiigg/<-------------新戰場?
改成要登入無名會員才能留言
這樣比較方便查ID嗎?

真搞不懂他這樣一下刪文,一下又發文的目的在哪裡。
跟鄉民戰很爽嗎?





2009-07-28

鄉民朋友留言告訴我
有疑似是KiKi屋店家的分身取暖文
http://www.wretch.cc/blog/sue667368



我真的覺得.....反串程度太差  0分

正義感的善心人士?
既然這麼有正義感幹嘛要新開一個免洗無名帳號
現出本尊光明正大的聲援阿

我都用自己用心經營的部落格
「寥落去」做懶人包
這位「正義感的善心人士」還要開免洗帳號,也太孬了吧?
KiKi屋不要告我~ 啾咪 >.^

哪有店家做不好不能罵的道理?
你的意思是要鼓勵店家繼續爛下去嗎?

你都說你也是做生意的了
反串又反串得太明顯
我是不是可以懷疑你是別有居心的
恐怖分子



2009-07-29

KiKi屋事件資料和相關佐證越來越多
下面這也是鄉民朋友留言告知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126300&p=1

(是幾樓的留言我不清楚, 太多樓了)









2009-08-01
這一天終於到了
KiKi屋店家總算跑到我這護航了
比我預期的還慢.....

不過他的留言實在有夠弱
一點戰意都沒有
護航也護航得太明顯
連IP都不會換
我該說你天真還是笨呢?

IP:114.37.74.149

他的留言在第五頁的466樓和467樓
大家可以去笑一下

4a73262f64bd4.jpg
 
by the way
KiKi屋的無名聲明稿
http://www.wretch.cc/blog/gigiiigg
只要負評留言累積到一定的數目
該文章就會被盜帳號砍文

神奇的是過不久該文又會重新出現
負評都不見了喔~ oh my god! 太神奇了~傑克
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好心的駭客阿

更妙的地方是
只要新文章一出現
留言的第一篇回覆一定會是sue667368

看來店家很想讓KiKi屋的網路評價從負面轉正面喔
所以都會讓sue667368起個頭
看看可不可以感昭眾鄉民
很可惜....他失敗了

只要google一下
除了sue667368和gigiiigg兩個無名帳號之外
網路一面倒都是負評

我勸KiKi屋你們不要在掙扎了
放棄網路這一塊吧
這種情勢已經不是你們可以挽回的了
再這樣護航下去只會越抹越黑





2009-08-02

鄉民網友們想向各大報投書爆料沒關係
我的部落格也可以讓你引用
但是請不要用
「我的E-mail」還幫我隨便取名為「李先生」去投書好嗎

今天收到「聯合報」「蘋果日報」
的爆料回函
阿明明就不是我寄的......

請大家自我約束一下
要投書也請有guts一點
用自己的本名及E-mail
別找我當靶子



==================================================


眾鄉民也不是吃飽太閒專挑你KiKi屋來打
而是KiKi屋始終不對這起事件道歉
氣燄囂張
一直在無名上發一些避重就輕的言論
還刪網友的留言
不願意正面回應
在PTT刪除或修改他人的留言是會被水桶或劣退的 (處罰就是了)
這種行為才是讓鄉民氣憤的

是否有得到三麗鷗授權是你家的問題
但對鄉民網友恐嚇提告就不是小事了

其實只要一開始KiKi屋道歉就沒事了
卻偏偏要跟眾鄉民玩.....

會導致這種狀況只能說是咎由自取

我只是個單純的部落客
所有的資訊都是眾鄉民提供的
小弟我沒辦法像眾鄉民那麼厲害挖到一堆八卦

未來如果沒有重大後續事件
應該不會再更新了吧



在Pixnet留言是會留下IP記錄的 (部落格擁有者可以看見)
請大家注意自身言行
謝謝



也請大家別只是看懶人包
我部落格的其他文章也歡迎大家翻閱喔 






最後,本文引用的網誌照片權都屬拍攝人所有。
如果覺得不適合請來信告知我將本文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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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新聞kiki屋事件的始末

    <p>本文引用自<a href="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alex6609 - 寫食記也會
  • 【新聞】誰還敢寫食記?!

    <p><span style="font-size: 10pt;"><a href="hhttp://panel.pixnet.cc/blog/article-new?cite={&quot;blog
  • 忿忿不平的發洩文1

    今天從新聞上看到一個讓我覺得很點點的店家 心裡覺得很為當事人叫屈~~ 所以決定寫下自己的第一篇發洩文 詳細文章引用如下:http://alex660
  • ㄎㄧˋㄎㄧˋ屋懶人包

    <p>本文引用自<a href="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alex6609 - 寫食記也會
  • 恐怖的KIKI屋

    <p>本文引用自<a href="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span style="font-size: 14
  • 中壢KiKi屋事件懶人包

    <p>本文引用自<a href="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alex6609 - 寫食記也會
  • (尚未設定標題)

    <p>本文引用自<a href="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alex6609 - 寫食記也會
  • ~KIKI屋事件史~

    <p>本文引用自<a href="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alex6609 - 寫食記也會
  • 寫食記也會被店家告? 中壢KiKi屋事件

    真的是越看越生氣越看越火大阿 什麼樣的餐廳如此的過份 如此的沒有雅量虛心接受格友評論 居然還提告寫評論的格友 不要說是消費者 就連我自
  • 寫食記也會被店家告? KiKi屋事件

    近來中壢市有一間餐廳 「KiKi屋」 在PTT上聲名大噪 有網友在部落格上寫了去該店用餐的心得及感想 店家在該部落格上留言, 揚言提告 網友把事情P
  • 短裙辣妹你喜歡哪一個阿

    <p>本文引用自<a href="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alex6609 - 寫食記也會
  • 甜美可愛韓國車模

    <p>本文引用自<a href="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alex6609 - 寫食記也會
  • 冰格格 舒舒 瑤瑤新對手

    <p>本文引用自<a href="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alex6609 - 寫食記也會
  • 美女月曆

    <p>本文引用自<a href="http://alex6609.pixnet.net/blog/post/25433549">alex6609 - 寫食記也會
  • 魔鬼身材少婦內衣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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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店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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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漂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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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鄉民站起來...踢爆爛店 <KiKi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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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iki屋事件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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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帶眼鏡的女秘書極品黑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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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家夜店正妹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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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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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本來就是保障懂法律的人,但這店家也不懂法律啦!他連自己犯法都不知道,說要告你,也是恐嚇罪一種喔!如果當事人因為這樣造成心理壓力疾病的話,建議他可以去給精神科醫生看提出醫生證明,太扯了他也沒說的很難聽,況且服務不好不能講!那他收什麼一成服務費,之前我親眼看過因為上餐太慢,客人堅持不付錢要走,人家店經理還出來賠罪咧。希望三麗甌提告我一定會去買KITTY的東西貢獻一下的哈
  • 扯爆了

    版主寫的好

    會不會太扯阿!!
    這是哪家店阿??
    要不要上個雜誌推薦一下?~(剛好我是攝影師)

    請 XX屋!! (沒指名道姓~免的又被你惱羞成怒!不要對號入座)

    我說這位老闆!!每個客人都有自我感想的權利跟自我分享空間的
    權力吧!!又不是戒嚴
    爛就是爛!!不會因為講了變好!!或是變7星級餐廳
    好就是好!!不怕你批評!!

    不是都該有這樣的大量跟開業態度嗎??

    如同這位消費者批評的好!!難吃還要硬頭皮說好吃嗎??
    真金不怕火燒!!沒聽過嗎??? 要不要回去上上課阿!!


    真是個沒肚量!!沒IQ 沒EQ的老闆開的店!!!
    (自毀長城)

    這種X店!!!我絕對會跟我的同業同事公告一下!!
    請他們做個廣告!!想要知名度就對了
    大家網友的力量是很強大的

    !! 要惱羞成怒!!也要講道理!!

    您就是一個不講道理!!沒道理亂生氣甚至恐嚇的沒品老闆

    (不良示範)
  • 北七KIKI

    我最喜歡的東西是KITTY,但是被那家該死的KIKI給醜化了!老闆娘~我在新聞上看到你的態度,我非常度濫你!你看看你的態度差到哪裡去,根本不配當一個生意人!不懂的接納他人的意見,你開甚麼店?!你活該倒楣啦!!裝甚麼可憐,看了就很不舒服!噁心芭拉!你~~快點關店吧!!!我也不會去你那種服務態度差到爆炸的店!!!抵制你的KIKI屋!!!拒吃~~~!!!拒買~~~!!
  • 我想請問一下@@
    那如果在網誌上寫食記(自己吃完的心得)&有圖,
    沒有惡意毀謗就不會被告囉
    因為我自己有時也會寫食記= =
    所以想請教一下XP
  • 真是好心人

    事件的真相永遠只有一個,真理越辯越明,我只想說:鄉民你贏了,恭喜妳!ㄏㄏ~
  • 今天才看到網頁的新聞~好奇的點近來看~看完前因後果~那位業者~真好笑~你的東西是"正版"沒錯~可是~開店是要授權的~如果就如那位店長說~我的東西是正版的~不怕抓~那已後大家學你阿~開店不用"授權"~直接開阿~借問~有付"授權"的商家不就該活該倒楣~還笑他說~呵呵~何必付"授權"費~也請那位店長~請認清"版權"跟"授權"是不一樣的~
  • 正版的店家在這裡
    http://www.sanrio.com.tw/html/4_news/1_2_detail.php?
    ID=124&page=0
    請各為大大自己分辨一下正版和盜版的差異吧
    賣的食物跟店內裝潢
    簡直就是螞蟻比大象
  • 這樣喔?

    我吃過他們的餐.
    嗯..........
    ............
    ............
    ............


    謝謝大家!!


  • 請問,如果是我蒐集大量KITTY,在公開場合給大家看..或是當作二手拍賣..那不就侵權了嗎?
    現在還是有很多小店在賣他們的產品..那些小店也是侵權嗎?
  • 做的好!!!!!!!!!!
  • 版主…真是寫的圖文並茂…
    並且附上相關法律知識… 讚
    超好文一篇…推
    捍衛消費者言論自由啦…衝
  • 這樣的店誰敢去啊?
    做生意的訣竅還真的很難
  • ...

    糟糕~~~
    你要小心被告喔XD
  • 路邊攤擺幾隻無嘴貓就想裝高級
  • 正所謂 開飯店還怕別人住?

    幾句言語就受這麼大的刺激..

    乾脆〝甲頭路〞好了

    開店會被評論 又要浪費精神 時常的去提告..

    等眾鄉民團結力量後~~

    又要裝無辜 裝可憐 ~~
  • 您真內行~
    這篇文章超讚ㄉ~
  • 路過順路進來
    看見新聞才知這段神奇新聞
    真的很訝異~反而對消費者提告的手段(真的很不高明的手段)
    看了一堆留言 總結還是2個字EQ的掌控沒做的很好
    換個角度來看.消費者的角度互換呢?速度慢.口味不合時,你會如
    何想
    呢? 服務業 只有二個字 就是 服務
    每一個人都會到不同的地方消費,都會碰到有好有壞的情況
    我想言語的自由.寫寫心得拍個寫實的相片.我想很好丫也很合理
    看了相片都很實在很好的廣告
    也有說店家的優點菜色丫.很公平合理
    但有一段可怕的回文..其實看了我的反應..好可怕
    歸納起來也只有2個重點:
    1品質保證出了很大的問題
    2人員的控管也沒有很流暢
    因此造成一些小小的化學變化.氣氛不好囉~
    消費者的心聲(我想大家都能體諒)
    我想還是改善比較實在店家,應該要有最大的心去接受,良好的建言才是王道
    應由這些不流暢的地方改進.然而主動邀請版主再回到店裏吃個飯,多了解消費者的建言才是
    話說回來一個店要用很大的心思去營造(聽到或看到不好的或許會不順耳,記得忠言逆耳)
    也要有很大的肚量去 接受消費者的需求與建議
    如說錯了 請見諒 也只是個人的想法.
  • 真搞不懂耶
    看到那食物的圖片還有人想去吃嗎? 別笑死人了~
    賣裝潢就是賣裝潢 賣食物就是賣食物 店家搞不清楚自己的定位倒了是活該
  • 好厲害啊!!
    鄉民萬歲^^
  • 超爛的k*k*黑

    正義的人還是蠻多的,像這樣爛竽充數的店到處都是,自己無法勝任餐飲精神,只想偷雞取巧海撈一筆,真丟我們餐飲界的臉,版主加油啦
  • 店家說的"恐嚇"應該是去求助律師後自保的說法吧.
    這種戲碼電影電視常上演.

    不過我還是覺得
    店家修養真的有待加強
  • 版主你好:

    我是從格友那連結過來的~你說的真祥細耶!正義之士

    你說的另一位網友的食記
    http://tw.myblog.yahoo.com/jw!Pku20kqZGQQWIm6vfXk5uTPVi5k-/article?mid=13381

    文章太長擷取部份重點, 內文的圖掛了

    ↑這各不是苦主...他是只是引用文章的人!




    真正ㄉ苦主是
    1.蠟筆妹
    http://www.wretch.cc/blog/qting68/6768430
    2.pk粉紅世界
    http://tw.myblog.yahoo.com/lyn-lyn/article?mid=55589&prev=-1&next=55513

  • 多謝

    alex6609replied on 2009/07/22 22:26

  • 三麗鷗會告那家店嗎?
    希望在店家和消費者間取得平衡
  • 三麗鷗 拿出你們的GUTS!大快人心!
  • 就在我家附近= =

    可惡的店家!!

    此外我引用懶人包的這篇文章嚕:)
  • 謝謝你讓我搞懂這個事件的始末,我不懂的是:kiki屋的公告或聲明那樣寫,不認識店主的人真的敢進去吃嗎?在裡面吃飯,講了一句"不好吃"會有什麼後果,想都不敢想我真的不敢進去,我還是當我的平民百姓。
  • 對於這新聞除了搖頭還是搖頭。
    現在鄉民們的力量可是不容小覷的。
  • 謝謝你的懶人包~
    終於搞清楚最近鄉民的"三立歐"到底是什麼了
  • 三麗鷗 拿出你們的GUTS! 這家店的東西..............嗯! (啊啊啊~要被告了>"<)
  • KIKI屋
    你們讓中壢出名了
    ><~


    害我不好意思說我中壢人啦
  • 忘了謝謝版主讓我了解來龍去脈了~感謝
  • 算不算新發現??

    http://www.wretch.cc/blog/scott78995/31285963
    是KIKI少東的無名
    http://www.wretch.cc/blog/kitty30946/15394863
    這女生拍了一堆照片沒被老闆告,還說自己是無辜的

    BUT~~
    我發現 kitty30946曾在少東的無名裡留過言也....
    版主我有資格當鄉民了嗎???
  • 一般來說 醬子的店家留言像是在威脅版主一樣
    照理說 部落客寫食記的人是一大堆

    國內外五星級大飯店 甚至於米其林都能允許拍照 更何況是這樣的小店
    如果店家實在 食物美味 何需怕消費者的評價

    再者部落格主也並非一味的指示餐廳不好 只是將親身經驗和大家分享而已吧

    要說提告 真的是言重 我想店家和留言的人 要熟識一下法律 才能講提告二字吧

    不過看完整篇文章 佩服版主將事件始末解說的很清楚
  • 大家一起抵制KIKI屋!!

    謝謝版主讓我了解了事件的來龍去脈!!

    今天無意間看到新聞,才知道有這件事發生。
    本來只是單純的想說,原來在網誌上發個食記,敘述自己的想法,居然會被店家告!!那還會有誰敢寫呢?這樣會不會太誇張!?
    沒想到...原來事情的原委是這樣。

    我只能說:KIKI屋也實在太過分了!!
    誰才是威脅者?誰才是受害者?不要把自己說的那麼可憐!!說實在話你們不就是想打免費的廣告嗎?

    想請問:現在除了拒吃之外,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抵制他們呢?
    這種店家就是要讓他倒!!

    三麗鷗 快快拿出你們的GUTS來!
  • 大家要遠離他們kiki屋店遠一點喔!!3位板主都說要被告...好恐怖喔!!對了...她還說 我們這是不實謠言耶!!
  • 看到新聞後一一看了大家的文章,真的覺的公理自在人心,人家就是~無知~嘛!!
    以為請律師就會怕,突然可憐起來kiki屋了.連~買斷~和授權都可以搞不清楚狀況
    甚至度量小到無法接受大家的批評.無法接受批評和需做什麼生意呀..!!
    做生意要看長久,惹火鄉民一點好處都沒有~
  • 看完懶人包了!!只能說店家真的太白...了~
    看到店家用這種方式來宣傳就很倒彈!!
  • 那個老闆娘好醜。
  • 我先前有看過被爭議的文章,本來以為就會停止,
    看到新聞竟然提告了,那當然聯合抵制ㄚ..

    最好三麗歐跟那些已被授權的廠商也告他
  • 加油加油!!!收集ㄉ超徹底ㄉ~~
  • 吃個東西說說感想還要擔心會不會被老闆告,我才不去咧
  • 那天看到新聞...直覺怎ㄇ會有這樣沒度亮ㄉ業者..而且他在電視上ㄉ發言時再是很點點點....個人認為有批評才會有進步..對這種奧店家大家就一起來抵制吧!!!
  • 處理方式....

    我也是美食評論者,以前評論一家店,店家看到文章積極的改善,還寫在我的部落格"以改善,歡迎繼續評價",之後再去吃,真的變很多,我也在我的文章修改了對店家評價內容。
    但是這家店處理方式.....
  • 只能說KIKI屋妳們成功了,不只省了廣告費,甚至連三餐伙食費都省下來了
    ,接下來就去喝西北風吧
  • kiki屋很棒阿,讓版主的人氣一天抵半年,破壞商譽的是kiki屋自己,說一下就要告,拍個照也要告,真的那麼好告,去當律師好了啦,還說點最便宜的,點最便宜的是怎樣?超過低消就好了,沒看過這麼爛的老闆,勢利眼,超級爛的生意人,有種來告我阿,查ip很好查阿,去找網路警察來查阿,神經病,一天到晚都有餐廳被罵,像我覺得王品服務很好了,還不是有一些人會罵,人家都沒告了,自己搞不清楚狀況什麼東西阿,爛梨子裝蘋果又怕人家說,開店了不起阿,東西好不好吃自己最知道,自己賣餿水還怪人家說臭,不知ㄧ日三省,無可救藥,東西看了就難吃,失敗,濃湯還輸康寶濃湯,失敗,最扯的就是這盤奶油義大利麵了,上面還有小...........東西,看了就覺得噁心,我覺得你東西噁心也不能講嗎?美醜是自由心證的,
    一個人,不懂得尊重,就是教育失敗,不懂得廉恥,就是做人失敗,不懂得服務,就是生意失敗,幸好開的是kitty主題館,kitty的粉絲大都是氣質少男少女,不然開海賊王主題館,隔天就被熱血的海賊迷攻破了,枯摟哭摟~~~~Gun!!網友們不該抵制不去,要好好的去"消費"一起買低消,集體倒在桌上,不給他好臉色看,我看順便找消保官去驗他們的油有沒有含砒霜,
    砒霜?
    包龍星:朱二,你上次說,KIKI屋在你那裡買了一斤砒霜,對不對?
    朱二:沒錯,大人。
    哇靠,我看我再說,就要被告了!
    我想他要告,也告不完,如果法官是KITTY迷,說不定要K屋要提告,法官會說:告你媽個B..eautiful!
    乎,壓力好大,抒發一下,感謝您,kiki屋︿︿
  • 告人告人的!你以為你是在選舉!你就算貼我1000在免費我也不去了~!啊對了~部能說太多!會被你告~我怕死囉~!我發誓我如果去吃我就被雷劈死..會這麼生氣!因為我也是服務業1每天跟客人90度彎腰敬禮他們連笑都沒笑ㄧ個....有你這種店家...真的棄到不知怎麼說........有沒有把客人當一回事??
  • 這位店長你會不會太過份了!!你分明就是鑽法律告人,你這間店準備一落千丈吧!!....不好吃?好吃?在於個人阿!難道不能抒發嗎?板大不要怕他!你這是言論自由!而且你沒有帶髒字我相信你打官司這部分你會贏,至於侵權部分,擬辦這間店有得到日本的版權授予開店嗎?你也只不過用他們的東西(正版)來做號召而已,有得到日本KiKi的真正註冊你是"正宗"他們公司來台辦的餐廳嗎?我勸你這位店長最好就此打住,不然要鬧大家來鬧!哼!!!在此祝你生意門可羅雀,提早收店....怎麼要告我嗎?歡迎!!我絕對可以贏你!!!板大不用跟這種只有這一點肚量的人計較,也不用跟他道歉!我挺你!不好吃的東西就是該公佈出來,讓眾人去評分,難道店長你想拿不好吃的東西出來欺騙大眾嗎?說來說去你的等級也不過如此.....
  • 我是這樣想啦~
    乾脆串聯網友每天去那門口,指指點點,
    大聲討論,
    但~~ 不消費~~
    好想看看他們的反應~~
    說真的~~
    看到新聞,一整個火大,
    雖不是說消費者就一定是對的,
    但,現在這個社會不是言論很自由嘛!!
    自由到林小姐在新聞上講那些話都不用負責啊!!
    那憑什麼告人家?!!
    憑哪點? 憑法律哪條哪款?
    要告什麼?
    毀謗??
    稍微有一點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那家店,
    沒有取得合法授權就使用三麗歐的卡通人物作為營業用是違法的,
    他所說的話,破洞百出,
    為什麼他還可以說得那麼理直氣狀???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如果網友說的並非事實,
    時間會還給他清白,
    他發表這些言論,
    和這些動作,
    是欲蓋彌章吧??
    讓人更加不能相信那家店的人和東西!
    聽說是新開張吧!!
    大家要不要來插看能撐多久!!
  • 回:你的店是想紅嗎??
    他不是想選舉!他是想出名看能不能成為第二位小甜甜?不然阿美如何?長的那麼"正"的店長我看世上~~~只能用㊣來形容了!加上言論!我看就比學"佛"那位的人兄水準還低喔~~~(閃開帶菌人)
  • 你們有發表言論的自由,但是不當的言論,我也有提出法律訴訟的權利,網路是自由的,也是有法律的,網友一昧的批評我們,難道你們都真的有來過嗎?
    沒來過就不要在那邊亂留言亂講話!編號#345的網友還說我們的餐點像小.......你以為這樣就能避重就輕嗎?
    我一樣可以告你,一個罵告一個,兩個罵告兩個,冰館可以請吃一萬五千碗冰,我可以發一萬五千封存證信函。
    最後想請問哪一間蚵仔麵線不是稠稠的?     
    P.S.我是路口賣蚵仔麵線的老闆@@
    噗噗,博君一怒,請勿見笑!
    K屋的老闆,我這樣算盜用名義誹謗名聲嗎?
    告杯告母的,銃三小朋友。
  • 史提芬周:當然還是零分,試問見到閣下尊容,誰還吃的下。所以我連看都不敢看你。
  • 這種惡質店家煮的東西不好吃還沒勇氣接受批評,威脅人家還說被威脅,真是做賊的喊抓賊,大家都別去吃!!!快點倒一倒阿!!!白目業者!!!
  • 我來簡短敘述事情的緣由好了!
    如下:

    顧客:老闆,來一碗像樣的好料!
    老闆娘端出一桶餿水!
    顧客:看!這怎麼吃,很噁心耶!
    老闆:喉~~毀謗我們喔!我要告你!!
  • 看來KIKI屋可能只能拿來當餐飲業負面教材囉= =
  • 這店家也太經不起批評了吧...
    鄉民們肯寫它,已經是他們賺到了!!

    看來這店家老闆還沒搞清楚網路的威力有多強大..還有~鄉民們的力量到底有多驚人XD

    KIKI屋老闆...做服務業要經得起考驗,生意才會長久!!多聽聽客人的意見,雖然口感這東西是非常主觀的,但是~多聽聽客人的意見對你們總是好的!
  • 可能一開始只是要藉炒新聞來增加自己餐廳的知名度,只是店家鬧的太過火了...時間可以考驗一間店哪
  • 引用了你的文章
    真的自己看了也超生氣阿>"<
  • 看到老闆的嘴臉後
    我終於了解了相由心生這句成語的真諦
    da la~~~
  • 幸好我也是鄉民~

    真高興
  • 就是有人不了解鄉民的力量!!

    那間KIKI屋請不要小看鄉民的厲害~

    我也很愛KITTY~

    請山寨版的KITTY店 消失吧%^^
  • 沒有一點餐飲業該有的精神...(嫌貨才是買貨人)他不懂嗎?
    既然無法接受消費者批評,那回家自己煮自己吃就好了丫~~~
    結果又在店門口貼那種公告,才叫氣人!!!
  • 鄉民加油吧...

    結果那麼久了
    它倒了沒
    我是路過看到新聞才進來的
    花了2個多小時看完4頁所有留言
    覺得太精采了
    不過它現在還再營業
    台灣法律還有沒有效啊...
    吵的這麼紅了
    還沒倒
    金美送
    我決定+入我的最愛
    每小時關心這裏
    大家加油
    弄倒它
  • 現在店家可能賺多了~不管消費者的權益了!!
    真是囂張的店~沒授權代表侵權不知道嘛??
    不懂改善還反過來嗆聲~不能接受網友的評論還惱羞成怒~
    假如每家店都像他那種的~不就每個抨擊都有事情??
  • 授權這種東西是很微妙的~~授權跟個人販賣是不一樣的~~當然~你要大量轉賣也是需要授權的~~
    並不是我把東西賣給你~就隨你用!!!並不是你買我ㄧ批東西~你加個兩成你就可以賣出去的!!
    我賣東西給你~這是授權給你個人用~~如果藉此產品有營利用途~就恭喜中獎了~~

    最好的比喻是DVD光碟~我賣你光碟是給你"個人"使用的~~你如果帶到你開的店裡~讓不特定的第三人觀賞~這叫公開播放~恭喜!也中獎了!!

    以這次事件來說~~我個人認為~~買Kitty的餐具回家自己用是沒關係的~~你拿出來當營業用餐具~很有爭議!!
    店裡擺放大量Kitty的東西~~如果說是自己的收藏~你也給太多人看到了吧!~~況且還新品銷售~~這個.........很點點點喔~~~
    這裡不是左岸~~所有東西仿一仿~~反正地大物博~大家看後台實力怎麼喬~~總代理不一定會鳥你~~
    台灣漸漸對著作權跟版權意識高漲~~我好像沒見過Sanrio像微軟一樣把侵權的人告到脫褲濫~~也許這是一個很好的點~~

    再說營業登記部分~~這種小店~以沒人耙的話~幾乎沒人在營登的~不過國稅局一定要去登記交稅~這種規模的~應該是核定科稅並免用統一發票~~一季繳一個定額的稅金!!
    所以重點來了>>他應該會有"免用統一發票編號"~~所以要收據!!上面會有統編!!住址一定要現址~營業名稱一定不能跟吃脫離關係(那他賣kitty物件就需要再請一個統編喔!!)

    對了!!結局勒???她們說好要告網友的結局勒???
    我等著看那多人出現法院聲援的場景^^~~
  • 看到這樣的店家,實在是很失望,先去學學行銷管理.人員管理.市場需求,服務業的精神,你們都不了解,還想開店....
    單憑你們只想聽好聽話這點,就知道這家店就算以後也是進步有限,因為經營者的心態本身就不行了,
    事到如今,你們還覺得賺回了面子跟裡子了嗎?
  • 直到今天 該地址仍然無KIKI屋或者任何有關餐飲業之商業登記
    大家請多向桃園縣分局檢舉吧
  • 維尼爸
    現行的商業登記管理辦法
    已經沒有設籍課稅這種東西了
    只要你開小店
    就必須到縣市政府申請商業登記
    然後到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
    被發現無登記違規營業者
    會先開罰 然後追繳營業稅 滯納金及利息
    然後要求補做登記手續
    以目前資料來看
    它可能連統一編號都沒有
    (沒有免使用統一發票編號這種東西唷)
    也就是沒辦理過任何登記程序
  • 版大讓我轉貼至Yahoo的部落格, 讓更多鄉民知道.

    謝謝你詳細的說明.

    第一回合 蠟筆妹 v.s. Kiki屋
    第二回合 Kiki屋 vs. 三麗鷗
  • 我在中壢當笑長
    看到這樣的店家一定也都不會想要笑
    KIKI屋一點也不KIKI
    就倒吧
    最好破產
  • 剛才去才政部稅務網查詢用地址查詢kiki屋的營業登記資料....(有興趣者可以自行前往查詢)

    負責人姓名 李X吾 (不PO上全名避免被不肖業者提告@@”)
    營利事業名稱 珮X精品屋 (同上)
    營利事業所在地 桃園縣 中壢市 興國里 中美路2段144號
    設立日期 98/07/06
    營業項目 雜貨店(非以食品飲料為主)( 471913 )
    食堂、麵店、小吃店( 561014 )

    設立時間是98年7月6日?

    蠟筆妹的食誌時間是98年6月6日
    粉紅部屋的食誌時間是98年6月21日

    也就是說KIKI屋在報准營業之前就已經偷偷的先行開賣了.這算不算是違法逃稅呢?

  • Wow~你整個流程的編排
    還有概念、Source都整理得很有條序。

    其實,要是有人到台中常吃餐廳,就知道台中的服務業做得很成功。
    舉個例子,「原燒」在各個縣市都有分店,但是台中原燒的店,服務生會叫客人為「貴賓」,服務完就會鞠躬90度。說真的,我在台北呆了4年、台中3年、台南2年、高雄5年,台中服務業做的很好,連飲料店都做得很貼心(台中飲料全省出名)。
    而且喔,只要你跟餐廳complain一下,二話不說,coupon遞上, 為什麼台中的服務業可以做到如此...
    看完整個事件, 覺得kiki有點失去雅量,手段過於強烈,才導致今日結果...
  • 設立時間是98年7月6日?

    那應該是在網上看到有鄉民提出質疑未登記才臨時跑去登記的吧!

    98年7月6日那時新聞都播出了吧!

    看來業者蠻注意各位鄉民的動態, 鄉民們要小心囉!
  • 應該說店家這頭大野狼完全對網路世界無知.自以為開口張牙舞爪一下就可以嚇嚇兩頭小綿羊.卻沒想到在小綿羊身後撐腰的是整群獅虎熊豹....
  • 罵得好

    看到版主的發言
    真是太快人心啊
    格友們已經聯手反勢
    希望店家得到教訓
    以後不要那麼囂張
  • 爛透了

    這樣經不起人家評論的商家~如何立足~真是爛~
    我也是愛寫部落格的人~這樣誰敢寫~
  • 喀~~~

    推~真的寫得太好了,
    快一點倒店,真不耐煩,
    一部演不完的爛劇,
    看就知道結局為何,
    總之~大家要團結對抗
    邪惡惡勢力!!
  • 他們是根本是以為買了正版KITTY就是有授權吧...


    是腦包....
  • KiKi屋還未經授權~

    根本就是死山寨版~

    還敢告人家~

    支持三麗鷗把那家告到死~

    支持所有網友~封殺這家店!!!

    店家的態度比路邊賣滷肉飯的都還不如!!!
  • 鄉民萬歲~哈哈

    這樣的店家真的很離譜耶
    不好好檢討自己 還在那邊....真是過份
  • 大力支持~~
    借引用到我的部落閣大家一起抵制喔~
  • 那店家所說的話才好笑…
    一點也沒有感覺評論呀…
    有照片給大家看…
    光看照片也知道po文的人
    說的是真是假…
    如生意好的話…何必在意這件事…
    生意不好怪到po文的人…那店家也很奇怪吧…
    消費者還是有權說出自已想法吧…
    過去的年代是以耳傳耳…
    只是現代是改為網路…

    好險這件事是以消費者勝利落幕…不然大家以後都不用寫食記了…

    有建議才會更好呀…
    支持好店家,抵制壞店家…
  • 大大的支持板主,這種店
    連看都不想看它一眼,店家是在屌什麼屌ㄚ,只會欺負小女生,是該有人站出來主持正義的時候了,大家加油...
  • 男:你管我們有沒有授權~有種你來店裡跟我講阿

    快開店阿 老子等著去




  • 大家留言的時候也請稍微注意一下言行喔,
    小心店家上來蒐證,到時候又拿去給記者亂報裝可憐
  • 小心! - 桃園另一家會告網友+ 騷擾網友家人的店家
    ↓ ↓ ↓ ↓ ↓↓
    http://bebedog.pixnet.net/blog/post/24628501
  • 聲援加一票..

    版主整理實在是太精采了..請容許我轉貼連結..共同聲援..哈哈..如按照店家這樣..那在風城e族留的用餐心得之多..不是會被告死..嚇死人
  • kiki屋的東西很難吃,而且根本就只能用"騙錢"兩個字形容~~
    鍋燒麵根本就像是超商買的便利包煮的,用個kitty的容器順便換個價錢,難吃,呸!!
  • 從電視上看到KIKI屋的老闆娘就一點食慾都沒有了....兩位苦主辛苦了....去到山寨版的KITTY屋吃這麼難吃的東西一定很為難吧....


    KIKI屋的老闆娘你有空恐嚇別人、有空上電視唬爛你被恐嚇,是不是應該撥點時間去檢查智商啊??
    照你的講法那我是不是去買個正版DVD就可以開MTV了??
    連寫個聲明稿也不打逗點,害我一看到還以為台灣現在這麼開放,連"試賣中出餐"都可以寫出來~

    禁不起人講就不要開店嘛,長年紀不長腦袋,絕症,沒得醫~~
  • KIKI屋的要不要說說看你們一家店怎麼可以做到這麼不要臉的??
    買了KITTY的東西來開店,就以為自己有被授權,怎麼會這麼沒常識??
    那是不是我買了一堆正版DVD就可以開MTV來賺錢了呢??
    貼聲明稿也不打逗點,熊熊看到還以為"本店試賣中出餐"....
    然後隨便錄下別人打電話詢問你們是否有三麗鷗的錄音就說你們被恐嚇....
    你們改開"KIKI法律事務所"或是"KIKI精神病院"你看會不會好點??

    客人去你們店裡吃東西就因為沒有在網誌說你們好話就要被你們恐嚇喔??
    我沒去過你們店裡吃東西,可是我看照片就覺得你們的東西一定很難吃,
    看到老闆上電視的尊容更是飽到一個不行,
    個人感覺擺明了就是用KITTY的容器裝了一些便宜貨就出來想騙人錢,

    咦....接下來是不是想恐嚇我ㄚ??
    我很膽小的,一被恐嚇就會歇斯底里會做出自己無法控制的事說
  • 未正式開幕

    未正式開幕
    不知道他們有沒有開立發票給苦主你呀!
    沒有的話可以到國稅局檢舉他們逃漏稅呦!
    另外他沒有沒有縣府核准的餐飲開業的資格及合格廚師這點很重要
    沒有的話他們有可能也違法呦!
  • 1.只要真材實料,就不用怕謠言!它又不是賺全臺灣!有口碑自然有客源。(請參考全台菜市場的小攤販...鄉民之父與母)
    2.以現在相機的等級,阿媽也能拍出專業效果!
    3.鄉民力量大!推+1
  • 怎麼有幾篇留言像是來消毒的0.0?

    那個老闆娘說的話很多地方都要矛盾,而且如果不能拍照的話
    為什麼不在苦主拍照的時候阻止呢,很多點光看就覺得是店家的錯
    而且懷疑是同行來搗亂,是生意有好到讓同行眼紅嗎- -??

    做賊的喊捉賊...


    因為寫食記被批評的店家也不少,KIKI動作未免太大了吧
    是覺得自己下不了台所以要繼續ㄍㄧㄥ嗎
    在新聞看到的時候老闆娘就覺得自己很委屈
    而且他根本搞不懂授權的問題嘛....
    拿人家的東西來做營利事業本來就侵權了
    還是多唸點書再來學人家開店吧- -...
  • Private Comment
  • 看新聞看到老闆娘的嘴臉
    就很.......無言了
    囂張的很勒
    嚇倒了一個blog的女孩
    還有千千萬萬個人嚇不倒!!
  • 真的不能惹到鄉民
    太可怕了
    多去幾次PTT就知道
  • 真的太差勁了啦~
    不要姑息這間恐嚇消費者的店,那二個女生真的是太可憐了。三麗鷗快點出手吧。以平息眾怒~
    真是氣死我也~
  • 想不到會鬧成這樣

    PK是我格友~~我是在他那看到這件事的~~我覺得很誇張啦!!!就是這樣~~她們還懷疑PK是同業還是什麼~~我傻眼~~他只是一個單純喜歡KT的好女孩,認識他很久~所以看到他遇到這種事~~很不開心!!!!有什麼證據說被毀謗阿~~不好吃就是不好吃!!!哀~~失望!!!你整理的好詳細唷~~ㄏ!!!!
  • 看了這整件事的發展,我只能說...老闆有病
    請oo屋不要對號入座喔,我只是陪審團,啥法律啥律師的我不懂捏
    請不要告我,我會害怕....好恐怖喔~
  • 那個老闆娘也太偏激了吧
    說東西不好吃就要告人..
    就是恐怖份子.居心不良
    心眼還真小

    態度比5星級餐廳老闆還兇是怎樣- -

    搞成這樣.有人還敢去吃嗎?
  • 來去給那個KIKI屋的姿留個言吧 http://www.wretch.cc/blog/j221172717/157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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